各县(市、区)佛教协会(筹备小组)、市属寺院:
经市佛协二届三次理事会审议通过,现将《关于开展“教风建设年”活动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5年5月27日
开展“教风建设年”活动的工作方案
教风问题事关宗教健康发展,事关宗教社会形象。长期以来,我市佛教界在教风建设方面下了不少功夫,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毋庸讳言,少数教职人员存在信仰淡化、道德失范、贪图享乐、借教敛财等问题,严重败坏了教风,一些基层团体、场所忽视教风建设,客观上放任了教风不正。中共中央十八大以来,出台了一系列端正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政策措施,全国上下掀起了整风肃纪的良好氛围。我市佛教界也要顺势而上,加强自律自觉,强化教风建设,为此把今年确定为“教风建设年”。现就开展“教风建设年”活动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参加这次“教风建设年”活动的对象为市、县(市、区)两级佛教协会(含筹备小组)、各佛教寺院、常住(含挂单三个月以上)僧尼(含已剃度的沙弥)。
开展这次“教风建设年”活动的目的就是要求各协会、寺院、教职人员等对照本教教规教义、团体章程、《全国汉传佛教寺院管理办法》以及国家法律、宗教政策法规对宗教界教风建设、个人操守的要求,检查剖析自身在教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以“九个着力解决”和“一个打造”为基本工作目标:着力解决教职人员信仰不纯、信仰淡化的问题,坚守佛教正信;着力解决教职人员不守教规、触犯教律的问题,守住佛教的底线;着力解决教职人员拉帮结派、投机钻营的问题,维护教内和谐;着力解决寺院教风方面的制度不全、执行不力的问题,健全寺院教风建设体制机制;着力解决寺院学风不浓、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提高寺院文化品位;着力解决寺院脱离信教群众、引导不力的问题,夯实寺院群众基础;着力解决佛教团体对上、对下联系不密切的问题,强化桥梁纽带作用;着力解决佛教团体教务指导不力、不实的问题,提高佛教团体的教务管理水平;着力解决佛教团体班子成员不遵守章程、决议、不履行职责的问题,提升佛教团体战斗力。通过开展“教风建设年”活动,使各级佛教团体、各寺院、各教职人员像爱护人的眼睛一样爱护教风建设,使各团体、各场所将教风建设落到实处,使各位教职人员成为守法依规、爱国爱教的好公民、好僧尼,全力打造风清气正的佛教生态。
二、组织领导
市佛协成立开展“教风建设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领导,组长由净明会长担任,副组长由各位副会长担任,成员由各位常务理事和不是常务理事的县(市、区)佛协会长、佛协筹备小组组长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工作,主任由魏树杰担任。
各县(市、区)佛协(筹备小组)、各佛教寺院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此项活动的组织实施,做到主要负责人亲自抓,日常工作有专人抓。没有佛协组织的县(市、区)要报请当地统战、民宗部门协调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此项活动。
三、工作步骤
“教风建设年”活动自2015年6月开始至2015年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1日至7月30日)
1、准备阶段(6月1日至6月10日)
市佛协印发《关于开展“教风建设年”活动工作方案》,编印学习资料或书目。各县(市、区)佛协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将方案和学习资料翻印给各寺院。市、县两级佛协和各寺院按照方案要求排出开展教风建设活动的工作计划。
2、动员阶段(6月3日至6月30日)
(1)6月3日,市佛协召开理事会,部署开展“教风建设年”活动。
(2)6月20日前,各县(市、区)佛协召开有各寺院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动员大会。邀请当地统战、宗教部门领导到会指导。
(3)6月30日前,各寺院召开有寺院全体人员参加的动员大会。市、县两级佛教常务理事要参加2个以上场所的动员会。
3、学习教育阶段(7月1日至8月15日)
(1)明确学习方式: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市、县佛协要组织理事以上人员(县级佛协组织的要包含各寺院主要负责人)集中学习一次(不少于4个小时),各场所要组织场所教职人员集中学习3次(不少于6个小时)。每个教职人员还要安排时间自学。
(2)明确学习目的:提高对开展“教风建设年”的认识,重温有关教风建设的要求,为下一步开展对照检查打好思想基础。
(3)注重学习效果:每个人都要做好学习笔记。协会理事、寺院主要负责人还要撰写学习心得一篇。各级活动领导小组在学习阶段告一段落后要对所属人员的学习笔记或学习心得进行抽查或检查。
(二)对照检查阶段(8月16日至9月30日)
1、明确对照检查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宗教事务条例》、《民间非盈利组织会计制度》、《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四分律》、《汉传佛教寺院管理办法》、市、县佛教协会章程,以及佛教其他教规教律。
2、做好对照检查准备工作: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前,各协会、各寺院要通过召开座谈会、印发《征求意见表》、深入信教群众等方式广泛征求广大信众、基层组织、上级主管部门对协会、对寺院、对教职人员在教风方面的反映和意见建议。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把它吸纳到对照检查材料和今后的整改工作中去。
3、认真撰写对照检查书面材料
(1)对照检查材料力求开门见山。不写过往成绩,只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
(2)对照检查材料的格式:文章开头叙述参与动员学习的情况,征求意见的情况。正文内容分三个大段落:①自身在教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表现;②原因剖析;③整改措施。
(3)把好对照检查材料质量关。各级活动领导小组要组织力量召开会议对所辖范围的对照检查材料进行讨论评议,对检查不到位的要责成当事人或单位进行修改完善。
对照检查材料完成后,作为下一阶段整改的依据。
(三)整改提高阶段(10月1日至12月31日)
整改提高是衡量“教风建设年”活动能否取得成效的关键环节,各协会、寺院、教职人员都要高度重视,真心实意抓好整改提高阶段各项工作。
1、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各协会、各寺院以及每位教职人员都要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列出整改时间表,明确整改措施。
2、明确整改原则。坚持教育自觉为主,组织处理为辅。对一般性的问题,组织上进行教育引导、个人自查自纠。对触犯重大教规教律和违法犯罪的、在教内和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应按程序依法依规惩戒。
3、注重整改时效。各协会、各寺院要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健全教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各级领导小组要在12月中下旬组织力量对所辖范围的整改方案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整改不到位要提出再整改意见,限期完成。
四、工作要求
1、各协会、各寺院要高度重视“教风建设年”活动,把它作为今年下半年重点工作来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并做到有始有终。
2、注意把握方式方法。开展这次“教风建设年”活动主要目的是唤起大家对教风建设的自觉,以自我教育整改为主,不搞人人过关,避免人人自危。既要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又不能互相诋毁、互相攻击;既要调动广大信众监督、参与“教风建设年”活动的积极性,又要避免形成群众性运动的态势。
3、坚持专项活动与常规事务相结合、相促进。各协会、各寺院要把“教风建设年”活动与日常事务有机结合起来,不能因为开展专项活动,耽误了日常重大事务,也不能以日常事务任务重为借口,对“教风建设年”活动马虎应付。要与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月、“双和谐”创建活动、宗教慈善周等结合起来,互相促进,互相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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